关于生态环境部3月例行发布会
2020-04-15
   2020年4月15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将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汤搏、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江光介绍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核安全观,推进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关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http://www.envirunion.cn/newsinfo-22346.html  主题: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核安全观,推进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是生态环境部自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以来,第一次以核安全为主题开展例行新闻发布会】   这些数据你知道吗:   截至3月22日,全国共为2583个疫情防控急需项目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保障。   1-3月,生态环境部已批在批28个涉及铁路、油气开发、煤炭开采、水利工程等项目,涉及总投资5056亿元。   全国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共审批2.79万个项目,涉及总投资2.4万亿元。   2.1万个小类行业项目已享受环评登记表豁免。   全国1577个重点生猪养殖项目纳入清单式管理。   截至目前,已有13个省份(含兵团)2.7万家企业纳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31个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印发相关文件或具体工作方案。   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全国已有25家环评编制单位和30名编制人员因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被采取信用管理措施。   一旦发现建设单位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依法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至五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生态环境部计划制作出品一首“生态环保铁军之歌”,正面向全社会征集歌词,截至4月10日,已收到社会各界人士投稿300余篇。   建成了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核设施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和核与辐射应急监测“三张网”,建立国家、省和核设施营运单位三级应急管理体系。   当前我国核电机组总数全球第二,在建机组全球第一。   目前47台运行核电机组安全状态良好,15台在建机组质量受控,18座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运行,约15万枚放射源和近20万台(套)射线装置安全受控。   针对今年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做了“六个一”的部署。   一个主题、一个方案、一批宣传产品、一次新闻发布会、一系列的专访和研讨活动、一体化的宣传教育   我们国家射线装置按照风险分为三类,即I类、II类、III类,在环评和许可上实行分级管理,医用CT、车载CT等都属于III类射线装置。   到3月中旬,安徽省已经豁免了44台X射线设备,500多家医疗机构缓交年度报告,全国超过1000多台设备在疫情期间予以许可豁免。   辐照灭菌时间从7-10天缩短到不到一天,论小时计算,这项技术确实可以在疫情中发挥很大作用。   生态环境部在接到相关请求的2个小时内就把全国100多家辐照设施详细信息包括辐照能力、联系方式和地址等详细报给相关单位,后续有很多单位在物资的生产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核电项目建设的总体周期大概在10年左右,所以短期的疫情影响,应该说对整体核电建设进度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生态环境部建立了一套应急的监测体系,同时在全国有1600个监测点。   一台百万千万核电机组每年运行产生五十立方米左右的放射性废物。   截至去年年底,所有在运核电站一共产生了整备好的废物总体积大约1.6万立方米。   我国目前有三个放射性废物处置场正在运行,建成的处置能力为7.6万立方米,目前已经接收处置废物4.5万立方米。   目前关于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标准、导则有五十余项。   高放废物处置分三个阶段走,第一个阶段是从2006年-2020年为选址阶段,第二个阶段是2020年-2040年为地下实验阶段,第三个阶段是2040-本世纪中叶为处置库建设阶段。   生态环境部已经从9个侯选场址中选出了推荐场址,去年国务院已经批复了高放废物地下实验室项目建议书。   国际原子能机构把核事件分为0到7级,0级事件是“没有安全意义”。   海阳核电厂两起事件为0级事件,没有任何厂外厂内放射性后果。   在构建核与辐射安全治理体系的过程中,建立了“四梁八柱”。   核与辐射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中第三层级文件目前有355项现场监督执法程序。 
上海公布垃圾分类“成绩单” 5月湿垃圾分出量创历史新高
2020-06-09
北极星固废网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6月5日公布的垃圾分类数据显示,今年5月,全市湿垃圾分出量9796吨/日,干垃圾处置量15351吨/日,可回收物回收量6266吨/日。   其中,全市湿垃圾分出量是去年7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最高峰”,同比去年5月的5660吨/日增加了73%;比今年3月的7394吨/日增加了32.49%。制图:陈玺撼数据来源: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据分析,湿垃圾分出量明显增加,与消费信心提振、消费市场回暖,以及居民“时令性”的生活消费习惯(小龙虾、瓜类水果、饮料等食品的消费量明显增加)有一定关联。另外,从历史数据来看,随着气温升高,尤其是进入夏季后,上海的湿垃圾分出量相比前一季度,往往会有显著增长。此前,受到疫情影响,上海今年3月可回收物回收量、有害垃圾清运量、湿垃圾分出量、干垃圾处置量均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降。但从四大类垃圾的垃圾总量占比来看,“三增一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量增加,干垃圾量减少)的趋势并没有因为疫情影响而放缓。具体来看,今年3月,上海可回收物回收量、湿垃圾分出量、干垃圾处置量分别占到垃圾总量的10.17%、34.8%、55%。对照今年可回收物回收量占垃圾总量比例10.43%、湿垃圾分类量占比31.24%、干垃圾处置量占比58%的预期目标,其实3月上海的垃圾分类实效已基本符合甚至优于预期目标。这也说明上海的垃圾分类并未因为疫情而退步,只是各类垃圾的绝对量暂时下降而已。从最新公布的5月数据来看,上海的垃圾分类也没有因为消费市场的快速回暖而“步伐紊乱”,依然保持了“三增一减”的发展趋势。以干垃圾处置量为例,今年5月的15351吨/日,比去年的1.77万吨/日减少了13.4%,也符合今年干垃圾处置量控制在1.68万吨/日以下的要求。同时,今年5月的可回收物回收量也达到了今年确保可回收物回收量在6000吨/日以上的目标。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继续向好,今年继续保持好来之不易的垃圾分类成效,上海就能顺利达成全年计划。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发布 10月1日起实施!
2020-06-09
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10月1日起实施,全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9年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三亚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二)基本原则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三亚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三)实施范围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主要目标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0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19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二、主要任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推行分类投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1.垃圾分类类别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2.投放设施配置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3.分类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二)实施分类收运1.收运设备配置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2.分类收运要求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三)实施分类处理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三、责任分工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驻地部队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亚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http://huanbao.bjx.com.cn/news/20200604/10785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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